文学写作要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敢于创新

从事写作,特别是文学创作,要具有一定的良心,所谓的良心,放在文学的范畴里,是指写作的人在履行对他人对社会的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一种自我评价能力。也是一定的道德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是主观的,表现为人们内心的情感和理智;但其内容是客观的,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关系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是外部的义务要求转化为人们内心道德要求和个人品德的结果。

良心成为写作者发自内心的一种巨大精神动力,并具体体现在他的整个写作活动中:在动笔之前检查写作的动机,动笔过程中对写作的思想情感进行控制、调整,在文章写完后重新再加审视,评价和反省。良心是文学写作者内心的“道德法庭”,虽然无形,但却作为一种敏锐的行为控制器而存在。

另外,还要有一种首创精神,那么,什么是首创精神呢?首创精神是主动精神的重要形式。指勇于首先创造新事物、开辟新道路的精神品质。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首创精神总是和人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创造能力密切联系着的。所以,首创精神是推动社会主义事业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写作也是一种辛苦的劳动,尤其是文学创作,它是一种创造性的精神劳动,需要写作者具有可贵的首创精神,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冲破思想禁锢,挣脱艺术陈规,创造出新的艺术形象、艺术格调、艺术手法以及艺术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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