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证明信

证明信是以机关或企业名义签发的为证明有关人员的身份或某项事情的真实情况而写的专用书信。

证明信一般用单位公用笺书写,第一行的正中写“证明信”三个字,格式与便函式介绍信基本相同,但作用与内容不同。结尾处多写“特此证明”等套语。“特此证明”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

证明信的使用要慎重,它具有证件作用,有时也可做为某一事件的结论依据。因此书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语言要明确、肯定,不能模棱两可。如有涂改,在涂改处还要加盖公章。企业常用的证明信有两种:

1.证明某人或某事真实情况的信

这类证明信只要写清物、事件的本来面目即可。被证明的事项,要针对对方所要求的,要点写。如证明某一事件,应写清参与者的姓名、身份、时间、事件的真实情况,较重大的事件,还要写清参与者在此事件中的地位、作用和事件本身的前因后果;如证明某人某事,应写清姓名、时间、地点及所经历的事情。其他无关的事尽量不写。

2.随身携带的证明信

这类证明信是因工作的需要,由被证明人随身携带的证件。这种证明信不用写收信方的名称,日期的左下方注清证明信的有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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