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者性格与艺术气质

文学艺术的目的是为了反映社会生活,同时也是一种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意识形态。在写作实践中,心里气质常常可以促使作家趋于一定的审美趣味和艺术追求,使作者适应并习惯于某种特定感情下从事写作,表现出特定的感情节律与态势,从而形成某种独特的风貌。而这个气质,是为了突出他的独特。

艺术气质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表现出来的,大多是为满足主观与情感的需求,亦是日常生活进行娱乐的特殊方式。其根本在于不断创造新兴之美,借此宣泄内心的欲望与情绪,属浓缩化和夸张化生活的写照表现出来。

作者气质而形成的风格特征,就成为了作者的艺术气质。例如:歌德与席勒,两人在个人的气质上,一个天性活跃,热情奔放;一个冷峻严谨,性格内向。这是两种特别不同的气质。歌德的作品风格中充满了浪漫精神,而席勒的作品大都趋于抽象晦涩。

但是,艺术气质并不能成为构成作者写作风格的决定性因素,另一方面,也并不完全是作家作风格的整体性表现,只是偏重于从心理特征方面影响作家创作风格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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