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文的一般写法及具体要求
说明事物大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比较平实的方法,即不加较多的描述或根本不加描述,只是将被说明的事物条分缕析地介绍出来;另一种是有较多的描述,或者采用对话、讲故事等方法。不管运用哪一种方法写,都应当遵循下面一些要求。
1.认真观察,仔细研究
要清楚地说明一个事物,就须对所说明的事物有清楚的认识。要清楚地认识,就须认真地观察。有些事物,由于受时间、空间、作者的活动能力等种种条件的限制,不能被直接观察到,作者则须认真地向一些间接材料作调查。不论对第一手材料还是对第二手材料,都要持严肃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凭任何想当然或道听途说。
2.明确目的,突出中心
在说明某一事物时,要根据说明的目的选定一个侧面来写,不必将有关这一事物的全部介绍出来,如果面面俱到,中心不突出,反而达不到说明的目的。例如对“盐”,根据说明的目的,可以从地理分布角度谈,也可以从形成角度谈,可以从生产过程谈,也可以从用途角度谈,不必在一篇文章中将所有这些情况全讲出来。
3.抓住本质,突出特征
说明事物,首先必须抓住事物的特征。特征是某一事物区别于其他同类事物的标志。只有抓住特征,才能把性质相近的事物区分开,才有可能把事物解说明白。一个事物往往有许多特征,不一定全写(有时没有必要,有时也没有可能),只要抓住主要的、基本的,就可以了。有些事物仅仅从外部特征说明,还不能说清楚,这时就需要进一步揭示事物的内在因素,揭示本质,即不但要说出“是这样”,而且要说出“为什么是这样”。
4.条理分明,头绪清楚
这是由说明文本身的要求所决定的。头绪不清,条理不明,乱麻一团,难以起到说明的作用。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内部联系,不同的说明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要定好角度,如有的从构造角度,有的从过程角度,有的从人的认识规律角度,有的从种类角度,等等。角度不同,就需要采用不同的说明顺序。在一篇说明文中,一般来说,开头部分常常要对事物作总的介绍,中间部分则按一定的角度依次进行说明,结尾部分往往揭示事物的意义或展示前景。这样条理分明、次序井然的说明,就会使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比较清楚明确。
5.注意方法
说明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常用的有:
下定义
依据事物的本质属性下科学的定义,可以帮助读者认识被说明的事物,了解此事物与彼事物的本质区别。
分类
这是明确概念的一种辅助手段,根据事物的不同特点分别归类,可以帮助人们找出比较复杂的事物内部的细小差别。
举例
通过典型的事例去认识一般事物,能够使内容更具体,更有说服力。
比较
把几个或几种事物放在一起,指出其高低、大小、优劣等差别,这会使被说明的事物的特征更鲜明。
引用
为了使说明显得充实,或者有更强的说服力,可以恰当地引用一些有关资料。
在一篇说明文中,这些方法不一定都用,可以根据需要,用其中的几种。
6.语言要准确、具体。
准确,就是在给事物下定义或使用概念时,用词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或虚构夸张,要实事求是,经得起推敲。
具体,就是要实实在在,不笼统抽象、泛泛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