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请示,如何写作请示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请示的分类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示的写法如下:
1.标题
请示的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
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3.正文
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①开头
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它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②主体
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另外请示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③结语
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当否,请批示”,“妥否,请批复”,“以上请示,请予审批”或“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行”等。
④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标题写明发文机关的,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文时间××××年××月××日。
4.撰写请示应注意的事项:
① 要正确选用文种;
②要做到一文一事。
③ 要避免多头请示。
④要避免越级请示。
5.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①具体功用不同;
①内容含量不同;
③行文时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