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小说和侠义小说

讽刺小说 清代出现的一种讽刺社会现实的小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寓讥弹于稗史者,晋唐已有,而明为盛,”“追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代表作品有明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

侠义小说 清末一种以侠客、义士为题材的小说。亦称“武侠小说”。唐人传奇的某些作品已具雏形,到清代逐渐定型为长篇小说。内容在于“揄扬勇侠,赞美粗豪,然又必不背于忠义”(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多带有公案性质。写“武侠”协助“清官”破案,对封建社会的黑暗有所反映。产生之初,反映了被压迫者要求改变不合理制度,幻想有劫富济贫的英雄豪杰来拯救自己的观念,但到后来则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那些侠义之士的形象,有群众喜爱的诛除豪强、反抗恶霸的一面,也有毒害人民、甘当鹰犬,以做奴才为荣的一面。影响较大的作品有《儿女英雄传》、《三侠五义》、《彭公案》、《施公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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