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律诗、五言律诗及七言律诗

近体诗 与古体诗相对,是唐代诗人在五、七言的基础上,接受六朝崇尚骈俪,讲求声律的习气而创造的新体诗.其篇章、句式、对偶、音律都有严密限定的格律。亦称“今体诗”。分律诗和绝句两大类。律诗又分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和排律三种,而排律中又有五言排律和七言排律之分。绝句又分五言绝句和七言绝句两种。

律诗 近体诗的一种。因格律严密而得名。起源于南北朝,经唐初沈佺期、宋之问的创作而成定格。包括五、七言律诗,五、七言排律。前人分析律诗构成的六要素是:整、俪、叶、韵、谐、度。整,指每句字数整齐,或五言,或七言。俪,是诗中要求骈俪,即对仗。叶,指奇偶两句的平仄要依次相对。韵,指要押平声韵。谐,指全篇平仄须有规定。度,指全篇字数一定。实质上最根本的要素有二:一是修辞上讲求对仗;一是声调上讲究平仄。五、七言律诗,以八句四韵为定格,中间两联须对仗,二四六八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声,亦偶有押仄声的。《续金针诗格》: “第一联谓之破题,如狂风卷浪,势欲滔天。第二联谓之颔联。第三联谓之颈联。须字字对。第四联谓之落句,欲如高山放石,一去不回。”后通常称首联、颔联、颈联、尾联。

五言律诗 近体诗中律诗体之一。五言八句四十字,简称“五律”。详见“律诗”条。

七言律诗 近体诗中律诗体之一。七言八句五十六字,简称“七律”。详见“律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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