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府运动
新乐府运动 指中唐时期诗歌界兴起的以创作新题乐府诗为中心的诗歌运动。所谓“新乐府”是与古题乐府相对而言的,唐人自立新题而作的乐府诗。新乐府运动的主要倡导者是白居易和元稹。对新乐府运动,白居易和元稹都十分明确地阐述了自己的创作主张。如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提出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在《新乐府序》中提出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明确了新乐府运动的创作宗旨。
同时,他们对诗歌创作的社会功能和讽喻作用也十分重视,主张诗歌创作要表现社会内容,反映民生疾苦和社会政治所存在的弊端。对于诗歌的艺术特征,白居易曾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点,这就是“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他们要求诗歌的形式必须与内容统一,为诗歌的内容服务。在诗歌创作实践中,他们也基本遵循了自己所提出的创作主张,如白居易创作的《杜陵叟》、《卖炭翁》,元稹创作的《田家词》、《织妇词》等作品,都是新乐府运动中较有影响的作品。
新乐府运动所提出的诗歌创作理论和具体的创作实践,一反大历以来在诗坛逐渐抬头的脱离现实的诗风,继承和发扬了《诗经》、汉魏乐府及杜甫以来的现实主义创作传统,对于当时和后世诗歌创作的健康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晚唐的皮日休和聂夷中就曾直接继承了新乐府运动的传统,创作了许多反映现实的乐府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