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文学创作中的“风格”
风格是文学创作中从整体上表现出来的一种独特而鲜明的审美特征。它受作家主观因素及作品的题材、体裁、艺术手段、语言表达方式及创作的时代、民族、地域、阶级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并在一系列作品中作为一个基本特征得以体现。风格,是识别不同作家创作个性特点的标志,也是区别与把握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流派文学创作特点的重要尺度。风格一词的含义,最初指的是人的风貌、品格。
古希腊、罗马时期,开始赋于其“思维与语言的恰当修饰”的意味。文艺复兴后,风格一词,逐渐引入到文艺评论领域,成为用来评价作家作品创作特点的术语。如法国作家布封提出的“风格即人”的观点,就很具有代表性。从十八世纪初发展至今,文学创作中的风格问题,己引起人们普遍的关注,逐渐形成为一门涉及内容广泛、体系宽泛博大的文艺学专门学科,并日益向更为深广的领域发展。
在中国,最早用“风格”来评价人的特点与文学创作特点的,是魏晋时代的曹丕,他的《典论·论文》中所讲的“气”、“体”概念,已初具“风格”一词的现代意味。以后钟嵘《诗品》所说的“味”,刘勰《文心雕龙》讲的“风骨”、“体性”,司空图《诗品》所说的“品”,都已是用作评述作家作品风格特点的术语,并形成中国古典文论中色彩缤纷的“风格”理论体系。刘勰《文心雕龙·议对》中,还正式出现了“风格”一词,并己具近于现代文学批评用语的含义。
作为文学创作、文学批评的专门术语,“风格”的主要涵义有三方面:首先,它是指作家在创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体现于其整体创作中的独特的艺术个性。不同的气质、性格、修养的作家,其创作具有不同的艺术风格。中国古代“文如其人”,法国布封的“风格即人”,都是对这种创作个性的生动描述。风格是作家在艺术上成熟的标志。其次,它指创作上某一特定条件下表现出的群体特征。如时代风格、民族风格、阶级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等。再次,由于风格是从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体现出来的审美特征,因此,一些艺术形式方面的因素,如体裁、语言以及艺术方法、艺术技巧等对风格的形成也会产生重要作用,从而形成不同的语言风格、文体风格等。
风格是文学创作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它既是独异的,又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普遍意义;既是相对稳定的,又具有变动性、阶级性;既是多样的,又在多样中体现出一致性。它具有极为广泛的内涵与外延,然而它的最终体现又在于作家的个体创造。个人创作的独特风格,是作家创作所致力追求的目标,也是风格理论研究的核心。每一个作家,都应在长期的创作实践中,不断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遗产,不断学习他人的创作特点与经验,不断总结自己文学创作在形成个人风格方面的经验,提高素质,探索规律,形成自己崭新与独特的创作个性,为创造与发展无限丰富多彩的新的艺术风格天地,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