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流派

文学流派 文学发展过程中,一定历史时期内出现的一批作家,由于审美观点一致和创作风格类似,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的文学集团和派别,通常是有一定数量和代表人物的作家群。

文学流派的形成,有自发聚合和自觉组织两种基本形态。前者是不完全具有甚至根本不具有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但在客观上由于创作风格相近而形成派别。这种半自觉或不自觉的集合体,或者是因某一个作家的独特风格,吸引了一批模仿者和追随者,逐渐形成了一个有特定核心和共同风格的派别;或者仅仅是由于一定时期内的一些作家创作内容和表现方法相近,作品风格类似而被后人从实践和理论上加以总结,冠以一定的流派名称。后者是有明确的文学主张和组织形式的自觉集合体。

这种流派,从作家主观方面来看,是由于政治倾向、美学观点和艺术趣味相同或相近而自觉结合起来的,具有明确的派别性。他们一般有一定的组织和结社名称,有共同的文学纲领,公开发表自己的文学主张,与观点不同的其他流派进行论战,在创作实践上形成了共同的鲜明特色。文学流派之间的斗争,在阶级斗争尖锐时期,往往是当时政洽斗争的一翼。

但是,文学流派与政治斗争之间的关系,有时比较直接、密切,有时则比较间接、疏远。不同流派之间的差异和对立,并不都是阶级思想的差异和对立,更多的是反映作家审美理想和创作风格的差异。文学流派和创作方法有较直接的联系。同一流派的作家往往采用同一种创作方法来反映现实,不同流派的作家则往往采用不同的创作方法来反映现实。

在流派活动中,作家总是以其艺术个性来丰富和发展本流派的流派个性。流派个性作为具体流派在思很艺术上的独特性,对外,是该流派区别于其他流派的艺术标志;对内,它又是该流派成员共同追求的艺术目标。

当一个流派比较突出地反映了某一时代的社会思潮和审美理想,并在创作方法上有所创新时,就可能成为在那一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流派,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影响整个文学艺术,成为一种文学思潮。文学流派的涌现和竞赛,对文学的繁荣与发展能起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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