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是什么组织,联合国总部在哪里?

联合国是个什么组织?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是哪五个国家?联合国总部在哪里?联合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筹备,在大战后成立的普遍性国际组织。

联合国是什么组织,联合国总部在哪里?

1943年10月,中、苏、美、英4国的外长在莫斯科发表宣言,提出“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主张。1944年8~10月,苏、美、英和中、美、英在华盛顿分别举行会议,拟定了组织联合国的建议方案,并建议将这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定名为“联合国”。1945年4~6月,在美国的旧金山,中、苏、美、英等51个国家的代表一致通过和签署了《联合国宪章》。51个国家就成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这51个国家是(按国名英文字首为序):阿根延、澳大利亚、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白俄罗斯、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法国、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印度、伊朗、伊拉克、黎巴嫩、利比里亚、卢森堡、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沙特阿伯拉、南非、叙利亚、土耳其、乌克兰、苏联、英国、美国、乌拉圭、委内瑞拉、南斯拉夫。

联合国是什么组织,联合国总部在哪里?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宣告正式成立。联合国总部设在纽约。联合国大会每年召开一届会议,一般是在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大会内各会员国派代表参加,每个会员国可派5名代表和5名副代表,但只有1个投票权。

《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等。

联合国设秘书长一人,是联合国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由联合国大会经安理会的推荐任命。任期5年,期满可以连任。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的机构。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即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中的4大国和参加反德同盟的法国。

联合国是什么组织,联合国总部在哪里?

《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明文规定:

“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应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以及“1958年起,法兰西改称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席次,蒋介石的代表在非法占据的席位上被驱逐。1991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席次为俄罗斯联邦所继承。”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联合国在1991年9月举行的第46届联合国大会时,联合国成员已增至166个。

截止到2006年6月,联合国共有会员国192个。

*感谢您浏览《网站投稿》五花八门栏目文章《联合国是什么组织,联合国总部在哪里?》,欢迎给《网站投稿》五花八门栏目投稿、留言、评论。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