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散文《我已飞过》
几年前,我曾对一个男孩说:“不属于我的,我决不强求。”之后,就很有些潇洒地远离了他的世界。
花开花落,诸多世事纷沓而至,年轻的我在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的无奈时,涌上心头的,总还是这句话:不属于我的,我决不强求。
这也许是一句自我安慰的话,可是我却很相信,一个生命的存在是自有其因由的,在冥冥的安排中,生命完成着只属于他的那一份任务,好多的事物是强求也不可得的,因为它们注定不属于你,即使是你刻骨铭心想要的东西。这就是所谓的“缘”吧。
那个男孩子很有才,自信而且骄傲,我曾经爱过他,十分地痴迷。但是他的选择却不是我。当他对我说起他的抱歉的时候,面对他,我微笑着告诉他:“不属于我的,我决不强求。”可转过身来,我还是泪流满面。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我的爱,我的感受,因为我知道他早已明了我的心。我所能做的只是等待,却不是强求他的心。爱情,是自然而然的情感,如果强求了,不管能得到与否,都会失去了一分默契的美,一分和谐的美,而这些,难道不是爱情最宝贵的内涵吗?
于是,我悄悄地在他的身边消失了,如一阵微风。
毕竟,我已爱过。
我是一个不善交际的人,朋友很少,而我喜欢的人却很多,他们成熟而可爱,所具备的优良品质令我欣赏不已。于是,我用友好的目光看着他们,到他们的世界里游玩、交谈,在心底深处一面羡慕他们的充实,一面准备随时接受他们心的邀请。但是,虽然我不加修饰地生活在他们周围,只渴望他们看到我的本质喜欢我的本质,而好多事情还是一误再误,终于,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把我当作了一个真正的过客。
有时候,我也好难过,不明白为什么我和他们总要失之交臂?但更多的时候,我却平静得很:我还是过着我自己的生活,我没有强求不属于我的那分友情,也没有打扰我喜欢之人的存在方式,令他们不自在,我们都各自活得很好。
这也是一分难得的默契,是不是?
毕竟,我们已相识过。
每日上下班,跻身于行色匆匆的人群中,以一种恬淡的心情去读他人眉心结的思虑嘴角抿住的忧戚,听着“生不逢时”之人抱怨没有高楼没有加薪没有好命享富贵没有机遇“一鸣惊人”……便常常有了一丝的恍惚与不解:所为者何?难道人的生命仅仅是为了争求名利?
我从不否认,名利有时候会令一个人的生活释放出美丽的光彩,但那不过是烟花似的灿烂。站在人生的尽头再回首,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顿悟到名利之如水自指缝间流逝,如云烟自眼前飘散。
何必强求呢?多少豪富之人成为金钱的奴婢,成名之人又叹“高处不胜寒”,他们为了名利耗费了一生的精力,最终只是生命中最真纯的欢乐已丧失殆尽。这是不是可悲而苍白的人生?!
由是,我安于清贫的生活,不强求不属于我的那一分利、一分名,在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生活中,我只选择与书和音乐为伴、闻鸡起舞的生活方式,接受只属于我的每一份生命的馈赠。挣脱名利的束缚,我的心就只单纯地体味到在方格子中爬来爬去直抒胸臆的畅快,单纯地体味到当我踏雪而行雨中漫步,任由自己的心灵在纯净的天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的时候我内心的充实与快乐!
挣脱名利的束缚,我让生命燃烧成只属于我的火焰,是非成败由人说,我只要在蓦然回首之时发现我已真实地活过,就已足够。
毕竟,我的心境已愈来愈沉静、淡泊。
“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作者: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