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律师”典故及汉密顿和孔明

提起孔明,人们就会联想到孔明锁、孔明灯以及孔明借东风等等,差不多家喻户晓。《网站投稿》今天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有人会问,这和孔明有什么关系,别急,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在美国,人们常用“费城律师”来称赞一个人的精明,就如同中国人用“孔明”来形答一个人的睿智一样。“精明有如费城律师。”这个典故与美国历史上一次著名审判有关。

十八世纪初,英国人威廉·S·考斯彼到美国纽约就任皇家总督。考斯彼独裁专制,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与民权,激起人们的抗议,在抗议的人群中,就有约翰·彼得·任格。他创办了一份宣传自由的报纸,毫不客气地谴责总督,还以诗歌嘲弄总督。

总督恼差成怒,把任格抓了起来,指控他犯有诽谤罪。纽约律师无人敢出面为任格辩护。然而费城却有一位律师挺身而出,他叫安德鲁·汉密顿,是位素享盛名的老律师。

律师|陪审团

法院开庭,选出陪审团,起诉书也宣读了。

任格首先在法庭上申辩自己无罪;接着费城律师汉密顿起来辩护;他承认任格确实出过报纸,但他指出,出过报纸并不意味犯诽谤罪,只有证据说明文章是虚假的或有诽谤言论的,诽谤才有构成的可能。

法官提醒汉密顿,律师不得用未被证实的指控事实来做辩护,因为根据当时对诽谤罪的法律规定,法官有权决定报上的文章是否真实。

接着,汉密顿转向陪审团,请他们认定此案的事实。他说,你们有权认定这所谓的诽谤言论是否确有其事,是否讲的真活。汉密顿律师向陪审团最后述说道:这一争议的意义要比起诉书对任格的指控大的多,因为它已关系到人民有否自由,有否口诛笔伐残暴和贪婪的权利。

陪审团经过短暂的讨论,宣告任格无罪,法庭上爆发出欢呼声。此次判决确定了美洲殖民地享有新闻自由的权利。汉密顿被人们视为英雄,“费城律师”的美名也因此而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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