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会议记录”的一些基本要求

开会作记录,主要目的在于为会后分析、研究、整理问题,和执行传达、上报会议精神,以及检查决议执行情况等提供依据。

会议记录基本上有摘要记录和详细记录两种记法。这两种记法只能是相对的区分,它们之间是有交叉的。采用哪种记法适宜,应该根据会议性质和内容决定。

摘要记录只记发言的要点、结论和会上所讨论的问题、所通过的决议。详细记录要求对每人的发言都作完整无遗的记录,要尽量记原话。特别重要的报告或发言,语言风格也应当反映出来。

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改,这是对记录的基本要求。无论哪种记录都要在正式开会前写好下述内容: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主持人、记录人等。这是会议记录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是主要部分,记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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