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的八种风格——“八体”
刘勰在《文心雕龙·体性》中概括文学创作的八种风格,称为“八体”。
一、典雅——要有内涵。主要指文辞优雅不俗。
二、远奥——要有深刻的思想性。
三、精约——要简练而且能说明问题。
四、显附——要观点明确还有亲和力。
五、繁缛——要有多种的修辞手法和概括性。
六、壮丽——要在立论、结构、文辞等方面有美感。
七、新奇——要在题材、构思等方面有创新精神。
八、轻靡——轻浮而无美感。
另外,还要“四科八体”说,是出自三国时期曹丕《典论·论文》,它在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提出的文体分类及其各自特点的思想。在分析作家才能个性各有所偏的同时,曹丕提出“四科八体”说的文体论:“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本”指文章的本质,即用语言文字来表现一定的思想感情;“末”指文章的具体表现形态,即文章在内容和形式方面的特点。
曹丕提出文体共有“四科”八种体裁的文章。并且认为文体各有不同,风格也随之各异。这当是最早提出的比较细致的文体论,也是最早的文体不同而风格亦异的文体风格论。标志着文体分类及特征的研究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特别是“诗赋欲丽”,说明他已看到文学作为艺术的美学特征,对抒情文学的发展有着特别深远的影响。《典论·论文》表明, 魏晋时代文学已经逐步走向自觉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