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词和杂剧
南词 对我国南方戏曲、曲艺的泛称。明清时主要指宋、元、明的南戏、南曲或昆曲。明徐渭有论述南戏的《南词叙录》,魏良辅有论昆曲曲律的《南词引正》。清以后常指弹词。清范祖述《杭俗遗风》:“南词者,说唱古今书籍,编七字句,坐中开口弹弦子,打横者佐以洋琴。”艺州弹词艺人马如飞作有弹词开篇集《南词小引》,浙江宁波的弹词亦称四明南词。有时也指滩簧,如苏州滩簧最早也称南词。由滩簧发展而成的戏曲,也有南词之称。如赣剧的部分旧戏剧目,即称为南词花滩,简称南词。
杂剧 戏曲名词。中间戏曲史上有多种表演形式皆称“杂剧”,其待点各不相同。其称始自唐李德裕《李文饶文集》卷十二:“杂剧丈夫两人。”其后历代有宋杂剧、元杂剧、温州杂剧、南杂剧等。通常所指多为元杂剧。其体由宋、金杂剧、院本和诸宫调演化而成,在体制和演唱方面有自己的规律。在结构上,通常是一本四折,但也有一本五折、六折(如《赵氏孤儿》),或多本连演(如《西厢记》)的作品。根据剧情需要,可在全剧开头或折与折之间加“楔子”,或在剧末加一“么篇”。在音乐上,每折限用北曲同一宫调的曲牌组成的一套曲子,一韵到底。演出时,一本四折均由主角一人独唱,其他角色只有说白和“科”。剧本主要由唱词、宾白和“科”组成。现存作品有100的余种,代表作品有关汉卿的《窦娥冤》、王实甫的《西厢记》、马致远的《汉宫秋》等。明、清两代及近代,沿其体制,仍有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