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及公案
传奇 本为唐代短篇文言小说。由唐代裴铏的小说集《传奇》而得名。始于唐初,由六朝志怪发展演变而来。多以历史、爱情、侠义、神怪等故事为题材。其人物描写、结构布局已相当完整,语言工丽,是我国小说成熟的标志。又因它常为后世说唱和戏剧所取材,故宋元戏文、诸宫调、元杂剧、明清戏曲也有称为“传奇”的。王国维《宋元戏曲考》:“传奇之名,实始于唐。唐裴铏作《传奇》六卷,本小说家言。至宋则以诸宫调为传奇,元人则以元杂剧为传奇,至明则以戏曲之长者为传奇,以与北杂剧相别。乾隆间黄文旸编曲海目,遂分戏曲为杂剧、传奇二种。盖传奇之名,至明凡四变矣。”代表作品有《游仙窟》、《南柯太守传》、《长恨歌传》、《柳毅传书》、《虬髯客传》、《会真记》、《李娃传》等。
公案 宋代说唱艺术。一般认为是小说的分类之一;也有认为与“说铁崎儿”合为说话四家之一。南宋罗烨《醉翁谈录》卷一“小说开辟”条列举小说名目107种,公案即其中之一。南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谓“说公案皆是搏刀赶棒及发迹变泰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