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陆清献巧治盗贼和王可妙计判妻
《网站投稿》今天给朋友们推出两段小故事,讲得是清朝时期两个清官判案的奇妙经过,非常有趣,希望大家喜欢。
故事1.陆清献巧治盗贼
清朝时,嘉定县令陆清献,拿获窃贼后,开始并不动刑,也不训斥,只是让他们学纺棉纱,并告诉犯人,说:“学成之后就释放,决不扣押!”于是,那些窃贼起早贪黑地学。陆清献释放他们时,还给一些钱,说:“这是你们的劳动所得,拿去可做小本生意。”大多数窃贼从此改邪归正。
当然也有些恶习不改,一再盗窃又被捕获的,陆清献仍不施刑,只是令他们喝醋。当他们大口咽醋时,差役突然猛拍犯人的前胸,使他们的肺管急剧受呛而得咳嗽病,这样,日夜咳嗽不止,再去偷盗的话,人们听到咳嗽声就会有所警惕,而盗贼本人也渐渐地洗手不干了。
故事2.王可妙计判妻
清朝时,某县甲在外做生意,十年间没有一点音讯。妻和幼子穷得无法生活,只得招留乙在家同居,同时帮助料理家务。半年后甲突然归来,到官府告乙霸占他人妻女。甲乙各说各的理,县令王可不能判决。于是令妇人卧于门板上,用芦席把她盖起来,假说妇人羞愧自杀,抬到堂上。
县令对他俩说:“现妇人已死,谁把尸体领去置棺安葬?”
乙说:“我已养了妇人孩子半年,花钱不少,现原夫既回,不能由我埋葬。”
甲说:“我长期在外经商而没捎信回来,这错在我身上。妇人改嫁,也是不得已。现在人已死,我愿负责收验安葬。”县令打开芦席,让甲扶起妇人回家,乙这才知道中了计,挨了一顿训斥之后,灰溜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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