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教案及阅读答案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教案及阅读答案

《伤仲永》是王安石青年时代写的一篇小品文。原文有三段,选作教材的是第一、第二段。作者通过方仲永学习退步的故事,说明人的知识才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在造就人才方面才起决定作用的道理。

第一段写方仲永出身贫寒,天赋聪颖,才华出众,名闻乡里,但他父亲“利其然”而“不使学”。文章一开头,作者连用“忽”、“即”、“立”三个副词,生动地描绘了方仲永聪明早现,才思敏捷的特点。

第二段写由于“不使学”,竟让一个神童沦为平庸的人。事物的发展变化总是有一个过程的,由于“不使学”,方仲永先是“不能称前时之闻”,最后竟“泯然众人”。

如果说,第一段是侧重于写“因”的话,那么,第二段则是着重在写“果”了。本文记叙一人一事,形象、生动地说明了后天的教育和学习的重要性。当然,对文章中的某些渲染,如“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未免有“生而知之”之嫌;只是一种传闻而已,是不可轻信的。

《伤仲永》运用了寓理于事的写法。文章用“不使学”而终至于“泯然众人”的事实,先扬后抑,构成鲜明的对比,使“理”得以表现。此外,文章的语言很精炼,如:在写别人对方仲永的态度时,仅用了一个“异”、一个“奇”字,就从侧面衬托了仲永特异的天资。

【要点】

通过阅读《伤仲永》可以了解古代汉语一些词的一词多义的用法。文章中心思想:认识人的知识才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前进与退步取决于后天的教育和学习。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作者:王安石)

【译文】

金溪县有个老百姓叫方仲永的,世代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知道读书文具;有一天,忽然哭叫着要这些东西。他父亲奇怪起来,就向邻近去借给他。仲永就作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了名字。他的诗是把供养父母、收容接济族人作为旨意的。传出去以后,全乡的秀才都看这首诗。从此,人们指定事物让他作诗,他立即能写出来,文采和道理都有可供欣赏的地方。县里的人(对此)都感到惊奇,有点儿把他的父亲当宾客相待,有的人还送钱给他们。他父亲因为有利可图,就天天拉着仲永四处去拜访县里的人,不叫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家,在舅舅家里见到方仲永;他已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这同以前听说的不相称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里,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完全同寻常的人一样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作者】

王安石(1021-1080),北宋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仁宗庆历进士。嘉祐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政策,抑制大官僚地主的兼并,强化统治力量,以防止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

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任宰相,依靠神宗,实行变法。并支持王韶,取熙和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因保守派反对,新法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封舒国公,旋改封荆,世称荆公。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

王安石的散文作品雄健峭拔,旧时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老子注》若干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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