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小故事两则|李弥定罪|孙三染猫

李弥定罪

从前有一个叫李弥的人,只有十四岁就当了讼师,专门替人打官司。

有一次,一个无赖越墙逼奸了邻居一个将出嫁的姑娘,并勒下她的金镯,然后逃走。没几天,这个无赖被捕送官府。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女家知道强奸是可以告以死罪的,但因不便说明强奸情节,所以在写控诉状时,感到很为难,最后写了“揭被勒鐲”四个字。

古代小故事两则|李弥定罪|孙三染猫

李弥看后说:“‘勒镯’哪能定成死罪?我看不如把这四个字的次序颠倒一下,把‘揭被勒镯’改为‘勒镯揭被’。”改后的状子一递上去,过了不久,官府果然判了无赖死刑。

有的人不理解其中的奥妙,李弥就对他们解释说:“‘揭被勒镯’要点在于‘勒镯’。揭被不过是为了取财而已,这只有一条罪状,‘勒镯揭被’ 重点在于‘揭被’,说明这个无赖不但勒去她的手锄,而且奸污了她的身子,不但犯盗窃罪,而且犯强奸罪,这就成了两条罪状了。”

孙三染猫

南宋时,临安北门外西巷,有个卖肉的老头叫孙三,他诡计多端,每次外出,必定要告诚他的老婆:“照管好我的猫儿,这种猫整个都城内没有第二只,别让外人听说了,要是被人偷走,就等于要了我的命了。我年老无子,这猫跟我儿子没有什么区别。”

他天天都要讲上一通。同巷的人屡次听到他的这些话,心里暗暗地感到奇怪,可是连看一眼那猫的机会都找不到。有一天,那猫忽然拽断了绳子跑到了门口。孙三的老婆急忙把猫抱了回去。那猫是干红色的,尾巴和脚上的毛须也是如此,见到这个猫的人没有一个不感到震惊和羡慕的。

古代小故事两则|李弥定罪|孙三染猫

孙三回来,责备他的老婆没有藏好那猫,又捶又骂的。不久这消息传到了宦官的耳朵里。宦官就派人用高价来买这猫,孙三坚决拒绝,宦官更想买这猫,如此反复了三四次,才许宦官看一次猫。那宦官见到猫后,越发不肯罢休,最后终以三十万文钱把猫买走。

孙三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还打他的老婆,整天的叹气惆怅不乐。宦官得到猫后高兴极了,想调教训养以后献给皇上。但不久猫的颜色渐渐变淡,才半个月,这猫完全成了白猫。他马上去找孙三,可孙三已经搬得不知去向了。原来他用了染马缨的办法把猫的毛染了,染的次数多了就成了假的干红色,而他过去告诚老婆、打骂老婆全都是做给别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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