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冕《修辞学》商务印书馆
《修辞学》曹冕著 | 商务印书馆一九三四年初版,一九三五年再版。曹冕,生卒年月不详。曾先后任清华学校及中央政治学校国文讲席。据作者的“编著大意”所说,此书是为大学一年级学生编写的,以实用为主,目的是帮助学生提高写作能力。
全书由“通论”、“文章之结构”、“文章之分类”三部分组成。
一、“通论”。论述了修辞学之定义、修辞之基本要务、现代文字之特色等内容。作者认为“修辞以达意为准”,“修辞学者,以语言文字,藉省察与文饰之二作用,善达己意於人之艺术也”。主张修辞学应“列於艺术之中,以修辞为艺术”。作者吸取了英国斯宾塞尔(Spencer)与美国吉能(Genung)关於修辞须注重“经济主义”的观点,主张“以经济为作文之要义”。具体论点有四:(一)减轻读者理解语言文字的工夫,语句须“浅显平易”;(二)以生动离奇的字句,使读者反復想象;(三)含蓄不尽,令韵者细心体会;(四)作者的言辞与读者的美感,须调和而契合。
二、上编“文章之结构”
第一章,字法。主张字法又从辨义和辨音两方面立论。辨义又有:“正面字义之选择”(要求精确、明确,方言俚语等须避用等)与“包含字义及比喻”(论比喻的原理、功用、分类等)两法。辨音则要求音节声调的和谐。
第二章,句法。指出句法的格律有三:(一)统一律,即句不论长短,以有一单独完全意义为原则。(二)变化律,即善於变化各种句法。如长句、短句、整句、对句、排句、递进句、交错句、连环句、遥对句等。(三)侧重律,即句之地位以句末为重、句首次之、中为轻,故一句之主旨放在句末。但也有句首侧重、倒文侧重等。
第三章,段法。概括出段的格律也有三:(一)统一律,认为段有段旨,段必须统一於段旨。(二)衔接律,指出句与句之间的衔接有明接与暗接两法,段与段之间的衔接有“无显明之衔接”与“有显明之衔接”两法。(三)变化律,认为段的变化有虚实、浅深、反正、顺逆、宾主等法。
第四章,篇法。概括出篇的格律有四:(一)统一律。篇有篇旨,段有段旨,句有句旨。“句之旨统於段,段之旨统於篇,是为篇之统一。”一篇的大旨为全局的纲领。(二)衔接律。篇法的衔接即古人所谓血脉、文脉,主要有伏、应、断、续四个方面。(三)变化律。提倡新颖变化,反对陈陈相因,强调文章之道贵乎变,认为须根据文章的性质不同,确定不同的侧重点。(四)侧重律。篇法侧重点一在篇首,一在篇末。
三、下编“文章之分类”
第一章,描写文。概括了列举法、选择法两大法则。第一一章,叙述文。既概括出全篇的组织法,有纲领法、侧重法、本末法、分类法、旁写法、议论法等;又概括了一篇之中的诸多法则,如原叙、正叙、倒叙、类叙、追叙、暗叙、补叙、夹叙、插叙等。第三章,説释文。分为一事物的本体的说释文”与“事物的代名词的说释文”两种。第四章论辩文。形式常分为三部分:引论、论证之实体、结论。还归纳了论辩文能立能破的多种具体方法等。
本书在继承中外修辞学遗產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为修辞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主要表现在:
第一,继承了前辈修辞学家提出的由字法、句法、段法、篇法组成的体系,且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和深入。如在语音修辞、炼句修辞、初步用辩证法的观点总结段法、篇法规律方面,观点新颖,分析细緻。
第二,继承了前辈修辞学家提出的“题旨”説。不仅论述了“篇旨”、“段旨”,还论述了“句旨”,论述后者时尤有创新。
第三,论文章分类部分,将应用文分为描写、叙述等四种文体,并从心理学原理,“以人之心思为标准”,结合实用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