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
我国西汉时期,有个名叫扬雄的大文学家,他对于赋的划分和评价,有自己很好的见解。他的《法言·吾子》里有这样的话:“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
那么,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扬雄认为赋的共性是“丽”,而“则”与“淫”则是区分诗人之赋和辞人之赋的界线。则,指原则、法度,即《诗经· 民》中所说的“天生 民,有物有则”之意。这里是指符合儒家的教化原则。能生动地反映人们喜怒哀乐,又符合儒家礼义道德的文学作品,当时首推《诗经》。
孔子对《诗经》的评价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并确立了他的“温柔敦厚”的“诗教”思想。汉人把《诗经》奉为经典,以是否符合《诗经》写作精神作为衡量文学作品优劣的标准。在众多的辞赋作品中,汉人认为屈原的骚赋最能体现《诗经》精神。
扬雄所说的“诗人之赋”,正是指符合《诗经》精神的赋作,其代表作便是屈原的骚赋。扬雄把只追求形式华美,不作讽谏的赋作,称为“辞人之赋”。其代表人物是宋玉、唐勒等人。
扬雄《法言·吾子》说:“或问:景差、唐勒、宋玉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淫,即繁滥、放纵,在赋中表现为过分的铺采摛文,追求华美,缺少的恰恰是讽谏精神。《汉书·艺文志》说:“汉兴,枚乘、司马相如等人,竞为侈丽宏衍之词,没其讽谕之义,是以扬子(杨雄)悔之。”没有讽谏精神,也就没有了教化作用,这就违背了《诗经》之旨。
所以,扬雄称这种赋为“辞人之赋”,也包括他自己早年创作的赋。扬雄提出“丽以则”和“丽以淫”的划分与评价赋的标准,对赋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他告诉我们,赋家作赋既要铺采摛文,讲究华美,又要“丽以则”,讲究法度,符合礼义道德。否则,便为“丽以淫”,与无病呻吟或强颜欢笑没什么两样。
扬雄(公元前53年-公元18年),字子云,西汉蜀郡成都(四川成都郫县友爱镇)人,西汉官吏、学者、哲学家、文学家、语言学家。扬雄少好学,口吃,博览群书,长于辞赋。年四十余,始游京师长安,以文见召,奏《甘泉》、《河东》等赋。成帝时任给事黄门郎。王莽时任大夫,校书天禄阁。
扬雄曾撰《太玄》等,把源于老子之道的玄作为最高范畴,并在构筑宇宙生成图式、探索事物发展规律时,对道家思想多有融摄和发展,对后世意义重大。扬雄是继司马相如之后西汉最著名的辞赋家,所谓“歇马独来寻故事,文章两汉愧杨雄”。在刘禹锡著名的《陋室铭》中“西蜀子云亭”的西蜀子云即为扬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