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语”起源及名称解释

“乐语”又称“致语”,是我国宋代宫廷艺人在演出开始时说唱的颂辞。在宋代的宫廷演剧时,专门有词臣作乐语,使伶人歌唱。先为对偶韵文,后附以诗,也有不附诗的。后遂成为文体,各作家常有所作。

宋代张邦基《墨庄漫录》卷七:“优词乐语,前辈以为文章餘事,然鲜能得体。”

明代陈继儒《读书镜》卷一:“纯仁 属撰乐语,浩辞。纯仁曰:‘翰林学士亦为之。’浩曰:‘翰林学士则可,祭酒司业则不可。’”

清代王夫之《张子正蒙注·乐器》:“五言乐语,歌咏五德之言也。乐语,所歌之文词。”

“乐语”也是乐歌的理论。《周礼·春官·大司乐》:“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

郑玄注:“兴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读曰‘导’,导者,言古以剴今也;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发端曰言;答述曰语。”

章炳麟《辨诗》有:“古者,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盖有韵之文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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