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个性”的形成、意义及表现

所谓的创作个性就是作家在创作实践中养成并表现在他作品中的性格特征,这种性格特征,是作家世界观、艺术观、审美趣味、艺术才能及气质秉赋等综合形成的一种习惯性行为方式的表现,它制约和影响着文学风格的形成和表现。

苏联文论家赫拉普钦科指出:“创作个性和作家作为一个人的个性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是各种各样的。绝不是所有都能说明艺术家日常生活个性的特点的东西,都在他的作品中得到反映。另一方面,也不是作为创作‘自我’的特点的一切,任何时候都与作家个性的实际特点直接相对应。”

个性是一个心理学术语,又称作心理特征,或个性心理特征,指个人的富于倾向性的稳定性的心理特征,是个人的兴趣、爱好、气质、天赋、能力、性格等主观心理因素的总和。

创作个性是指作家的兴趣爱好、禀性天赋、气质性格、艺术修养、审美趣味等个性心理特征融进作家的创作,并在作品中作为一种鲜明的特色呈现出来的综合表现,是一个作家区别于其他作家的个体性的东西。

创作个性的形成和出现是人类和文明民族文学成熟的标志,可以使其获得艺术生命,从而以独具的艺术风格在文学史上有相应的地位,当然,也离不开作家的主客观条件。作家的主体因素是创作个性形成的主体条件,包括生理因素、经历以及文化承袭、艺术素养等。另外,作家从童年、少年直至青年时期的经历也是形成作家创作个性的重要条件。

创作个性主要表现在作家的审美趣味和审美追求上。创作个性一旦形成,它就制约着作家的审美趣味和审美追求,反过来说,作家的审美趣味和审美追求也影响着作家的创作个性,并影响作家的遣词造句的语用特点上。同时,创作个性具体表现在处理文学创作与现实的审美关系、审美趣味、审美追求、语用特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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