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
美感 高级情感之一。指人对客观事物的美的感受、认识和评价。是包括感觉、知觉、想象、情感、思维等心理功能在审美对象的刺激下交织活动的心理状态。对形象的直觉性、主体愉悦的心理伏态、贯串审美过程始终的情感体验以及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等,是美感的基本特征。
人在感受审美对象时,功利的、道德的、理智的因素不是通过自觉的思维判断直接表现出来,而是通过人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理性的心理积淀,作为感知、想象、情感等的基础在起作用。
不同时代、民族、阶级的人,或即便是同一阶级的人、同一审美者,对同一审美对象,常产生不同的审美评价和感受。由于人对事物有某些相同的利害关系、观点、态度,所以也会有某些相同的美感。人的美感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变化而越来越丰富、深刻。
对于写作者来说,处于一定环境中的心境和情绪,审美理想、观点、趣味、能力、修养、个性特征,都是决定美感的产生、性质和程度的主体条件;美的对象的客观存在,它具有美的属性,体现于感性形象中,则是决定美感产生的客体条件。审美对象的不同属性,可引起不同类型的美感,如肯定性美感有优美感、崇高感、悲剧感、喜剧感以及幽默感或滑稽感、形式感或和谐感等;否定性美感有丑陋感、卑下感、嘲讽感、怪诞感等。写作者依据自己的美感体验,按照美的规律来从事精神生产,以创造审美价值为自己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