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中描写的作用和意义

文学属于艺术的范畴,艺术和科学(特别是哲学)的差异主要不在于内容,而在于处理内容的方式。科学家、哲学家(包括文艺批评家)用判断和推理陈述见解,文学家则“以形象和图画来讲话”。显示形象和图画的基本手段就是描写。所谓描写,指采用绘声绘色的办法,把事物的状貌、神采和动态,具体地、真切地、饱含情意地勾画出来。写人,要使其声可闻,其容可睹;写物,要使之可见、可闻、可触、可感,写景,要意境鲜明,使读者产生仿佛置身其间的幻觉。总之,要使一切都形象化,直接诉诸读者的感觉器官,以引起某种程度的美感或快感,进而产生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所以,学习文学写作,必须潜心研讨和掌握描写的技法,亦即形象化的手段,否则就写不出任何具有文学意味的作品来,当然更加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作家和诗人了。别林斯基说:“谁要是生而没有创造的幻想,不能把思想化为形象,不能以形象思考、判断和感觉的话,那末无论他有怎样的智慧、情感和信仰的力量,无论他所生活于其中的历史和时代的心智内容怎样丰富,这一切都帮不了他成为诗人。”(别列金娜选辑《别林斯基论文学》)这里强调诗人(广义的诗人即“文学家”的代称)必须具备三种能力,即想象和幻想的能力、形象思维的能力以及显示形象的能力,后者为其归宿,它实际上包容了所有这三种能力。

由此可见,显示形象的能力(主要是描写的能力)为从事文学创作所必备的条件。一些热爱文学并且己经在创作的道路上蹒跚学步的人,尤其要重视磨炼这种能力。高尔基在检阅了一位青年的习作后语重心长地指出:“这短篇是失败的。因为作品中诸人物底处理是粗糙而干燥无味的。他们没有脸孔,没有眼睛,也没有表情。完全是眼睛不能看见的。”(高尔基《给初学写作者》)就是说作者还没有掌握文学的特征和描写的要领,以致所写人物苍白无力,没能构成形象,而没有形象的作品就不能算作文学作品。

回忆我们读过的名家名著,不论是诗歌、散文、小说还是戏剧,也不论是长篇巨制还是短小的篇什,无不以鲜明生动的形象作用于我们的感官,给我们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其中一些典型人物如斯巴达克思、保尔·柯察金、奥勃洛摩夫、高老头、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孙悟空、武松、贾宝玉、林黛玉、诸葛亮、阿Q 、吴荪甫等等,就象某种人生经验或教训的化身那样,时常出现在我们眼前,以鼓励或警告、赞赏或批评的眼神看着我们,使我们激昂奋进或者怵惕反省。可见形象的意义不只在于给人以一种美感的体验,而且能陶冶人的思想感情,引导人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刘勰所谓“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文心雕龙·神思》) ,固然指的是构思,亦即形象思维的过程,同时也准确地概括了形象的美感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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