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的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

一、生活真实是指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人或事。是客观生活中实有的存在。它既包括个别的、偶然的现象,也包括本质的、规律性的东西。生活真实是自然形态的,生活中的粗与精、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本质与非本质的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都是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它是未经加工的原料,既有无比生动丰富的一面,又有分散、零碎、粗糙的一面,是文学的艺术真实的基础和源泉。文学创作必须以生活真实为依据。生活真实有待艺术加工才能成为艺术典实。

二、艺术真实是对生活真实进行提炼、加工,渗透了作家的思想感情,能反映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方面的生活图画。它既是艺术地反映生活所达到的正确性程度,又是生活真实的升华和提高。一方面是以客观实在的生活真实为基础,另一方面又不是照搬生活中的人和事,而是作家对生活真实进行选择、提炼、概括、加工的结果,体现着作家对生活的感受、认识和评价,渗透着作家的政治倾向、道德观念、是非标准和审美理想。

因此,艺术真实虽来源于生活真实但又高于生活真实,更集中、更典型、更理思、更带普遍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真实又具有审美素质。它既是一种特征的真实、本质的真实,是作家所揭示的生活的真实性,又是一种幻觉的真实、想象的真实,是欣赏者在头脑中所唤起的表象或幻象的逼真性。这样,它把生活真理的揭示与审美情感的表现统一起来,相得益彰,在欣赏者的审美心理上造成合适的真实感,即现实感、真切感、逻辑感、生命感、历史感等的综合。

三、由于各种创作方法的特点不同,艺术真实的表现形态往往是多样的。如现实主义要求作品中所反映的生活与客观的实际生活,从外在现象到内在本质相切近,即按照生活的本来样子表现生活;浪漫主义则可在合乎情理与生活逻辑的前提下,采用幻想、夸张、拟人化等手法虚构人物和故事,即改变生活的外在形式,按生活应有的样子表现生活。能否将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真实,取决于作家是否具有进步的世界观、丰富的生活经验、高深的艺术修养和艺术的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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