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性是文学作品的审美属性

艺术性是文学作品的审美属性,其主要美学标准是:各种艺术形式与它要表现的思想情感内容之间应当形成和谐关系,即作家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塑造艺水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画面或表达思想感情所达到的准确、深刻、鲜明、生动、完美和感人的程度。这种程度越高,作品的艺术性也就越高,审美价值就越大,对欣赏者的感染力也就越强。

艺术性不等于艺术的形式美,但它更多地体现于完美地表现内容的艺术形式中。在文学作品中,艺术性表现为作家在一定审美意识指导下,娴熟地运用各种艺术技巧和表现手法,特别是语言艺术手段,表现出启人联想、给人无穷回味的艺术意境、意蕴,塑造出栩栩如生的典型形象,显示出独特的艺术创造风格,激起欣赏者不同程度的美感。

艺术性与思想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相辅相成,各自又有相对的独立性。一般来说,二者是和谐统一的,优秀的文学作品,思想性高,艺术性也高;低劣的文学作品,思想性差,艺术性也差。但有时二者可能是不完全统一的,或完全不统一的,如有些作品思想性比较高,艺术性却很差,或思想内容反动,却又可能艺术上很有特色。

有些非文学作品,如报告、新闻、论文等,如果其中有饱含感情地生动描绘形象、情景和抒发感情的部分,那么,也可能有某些艺术性因素。但其整体,主要目的在于告诉人们知识、事实和道理,与文学作品主要激动和感染人们的审美感情不同。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