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者思想感情的一个艺术门类

用语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会现实,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一个艺术门类。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属于社会的精神现象;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属于观念的上层建筑之列。它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与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以及其他社会意识形态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又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文学发展的基础,文学又反作用于社会历史的发展。

但文学又是一种待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把整个社会生活作为自己描写和反映的对象,表现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一般以形象的形式反映社会生活,表现思想感情,具有形象性和情感性,这是文学也是一切艺术区别于哲学等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特征。文学是以语言为手段来塑造形象的,这是文学不同于其他艺术的根本特征。文学作为语言艺术的特点是:

1.形象的间接性。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景物以及活动于其间的人物,人们是无法直接看到、听到或触摸到的,只能在文学作品语言的引导下去体会和感受。因此,语言便成为人们把握文学作品形象的中介,读者可以更自由更充分地运用想象和联想,进行再创造。

2.反映生活的广阔性和丰富性。文学作品反映生活可以不受时间、空间和人物的限制,其表现方式具有更大的能动性和灵活性,能多方面地展示广阔而复杂的社会生活,尤长于表现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性和细致性,还可以充分表达各种深刻的思想和情感,文学通过具体生动的形象,健康积极的审美感受打动读者的心灵,潜移默化地影响千千万万读者,成为激励人们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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