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故事_荒谬县官审长工

一县官吹嘘自己会审案,扬言:随便碰上一个什么人,都可以审定那人有罪。恰巧一长工从田里收工回来,路过这里。他扛着锄头,光着脚,手上提双布鞋。

县官把手一挥:“给我把这家伙抓起来!”

长工惊问:“我犯了什么罪?”

县官说:“你的脚是谁给你的?”

长工答:“是我妈妈生的。”

县官说:“你的鞋子是谁给的?”

长工答:“是我妻子做的。”

县官一拍惊堂木:“大胆逆子,不痛惜妈妈给的脚,倒爱惜妻子做的鞋。打二十板。”

长工高声说:“且慢,久闻大人审案高明,为人折服。今天看来,名不虚传,不过……”

“你有什么好申辩的?”县官故意地问。

长工装出谦恭的样子:“不敢,我想请问县官大人的头是谁给的?”

县官耐着性子说:“爹妈给的。”

“你的帽子是谁做的?”县官傲慢地答:“是手下人做的。”

长工喝道:“大胆的不孝之子,你竟敢拿手下人做的帽子盖在爹妈生的头上,还不快到祖宗牌位面前跪下!”

县官愣了,周围爆发出一片笑声。

【故事评析】

长工根据县官审案的逻辑,以谬推谬,最终驳斥了县官。县官的逻辑是让妈妈给的脚光着,手里提着妻子做的鞋,这就是爱惜妻子做的鞋,不痛惜妈妈给的脚。这显然很荒谬。长工针对此荒谬理论,拿县官所戴帽子和头的关系,使县官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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