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招贤|刘大夏智治|王牟捕奸计
郑成功招贤
明末民族英雄郑成功,久有抗清复明之志。一日在一座石桥上摆了张桌子,上写“招贤”二字,桌上放着清水一碗,宝剑一把,灭掉的蜡烛一支,旁边还有取火用的火刀、火石和火线。
围观的人都无法解这哑谜。一会儿来了个大汉,用剑对准那碗清水狠狠劈去,碗碎清水流地。接着又拿起火刀、火石和火线,打火点燃了蜡烛。郑成功听了士兵的报告大喜,称赞那大汉是位深明大义的英雄。
原来,那碗清水影射清朝,劈开那碗水就表示灭清;而点燃烛火,即意味着“复明”。大汉表示“灭清复明”,正好与郑成功的意愿相符,于是招入军中。
刘大夏智治
明朝庄浪地方部落首领鲁麟,本为守甘肃的副将,嫌官太小,向朝廷要求当大将又不获批准。鲁麟于是依仗自己部落强大,向朝廷示威,擅自离开副将的守边岗位,而自行回庄浪部落,以孩子幼小为理由而请长假,以为要挟。
为此,朝中有人主张封他为大将,有的主张把他召到京城,给他封地。唯有尚书刘大夏说:“鲁麟残暴肆虐,不善于管理部落内的人民,他不会有什么作为的。然而他又没有犯罪。现在如果授他大将官印,不合朝廷的法规。召他到京城,他如果不来,则有损于朝廷的威严。”于是采用不理他,疏远他,同时表彰他的先世对朝廷的忠贞,而听任他在家赋闲的计谋。
就这样,鲁麟自觉没趣,从此心情忧郁,而致病死。
王牟捕奸计
明朝,山东某县城有一妇女回娘家,走到城外旷野无人处,从城里跟出的樵夫强*奸了她,并掠去她的全部首饰。妇女回城向县令王牟哭诉。
县令估计樵夫进山砍柴,还未回家,于是,吩咐十多个捕役分散到城中各街巷,大声吆喝:“今天早上,有个樵夫上山砍柴被虎吃了,他身长五尺,黑圆脸,身穿蓝布衫,头缠白毛巾,不知是谁家的?……”樵妻听到后大哭起来。
于是,捕役就隐藏在她家附近。傍晚,樵夫回家,捕役上前,搜出民妇的首饰。樵夫不得不低头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