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契约写法及范文
房屋作为生活资料,国家承认公民个人的所有权,法律也允许买卖房屋。但房屋是一种不动产,因此房屋买卖又与一般物品买卖有所区别。在农村买卖房屋,一般应先向村提出申请,经过买卖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后,签定“房屋买卖草契”,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和财政部门“税契”,买卖协议才能生效,才能成为法律凭证。
房屋买卖草契一般应写哪些内容呢?这种契约应首先叙写买卖双方的有关情况(例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简述买卖的原因;详细说明房屋的间数、宅基面积、四至、价款、附属物(如圈、棚、树木、碾磨等)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特别要将容易发生纠纷的房山(是“独立山”、“伙山”还是“借山”)界墙归属写清;明确房款交付及腾房移交的日期;最后表明对执行契约的态度;并由买方、卖方及中证人签名盖章,写清年、月、日。下面是一篇房屋买卖草契的范文。
例:
房屋买卖契约
卖方张xx,男,xx岁,村民,现住xx 县xx 乡xx村;
立契约人:
买方李xx,男,xx岁,村民,现住xx 县xx 乡xx村;
卖房人张xx ,因另建新宅,愿将旧宅自有瓦房叁间,卖与本村村民李xx 。房屋建筑面积陆拾平方米,东西均为伙山。宅基东西宽10米,南北长45米。东至王xx界墙,西至赵xx,北接王xx大门外壹米处,南至官道。另有柴棚壹间、猪圈查所,果树叁棵,一并随房卖与李xx 。共作价人民币x万x仟元整。笔下付款x万元,其余x万x仟元于本年十一月底一次付清。卖方在半月内将房移交买主。房屋原产权若有纠纷,概由卖主负责。恐口无凭,立契为证,双方值守,不得反悔。
卖方:张xx(章)
买方:李xx (章)
中证人:xx村村长xx(章)
东邻王xx(章)
西邻赵xx(章)
代书人:xx村会计xxx(章)
xx年x月x日
本契约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交村存查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