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唱曲艺形式中的“弹词”
弹词是明朝时期常见的说唱曲艺形式,也是曲艺的一个类别,一般认为形成于明代中叶。
通常弹词为两三个人演奏,也可以一个人,使用一两件乐器,乐器 一般为琵琶、三弦。弹词所用的文字包括“说白”和 “唱词”。“说白”是散文体,“唱词”以七言韵文为主,中间穿插三言。
弹词在语音上有“国音”(普通话) 和“土音”(方言)的分别,其中的方言弹词又以吴语最多。弹词的篇幅很长,一般用第三人称来叙述, 语言浅显易懂。
关于弹词的发源缺乏明确的历史记载,后人推断其可能是由变文、词话演变而来的。流行于中国南方的用琵琶、三弦伴奏说唱文学形式的弹词,起源于宋代的陶真和元明的词话,开始出现于明中叶,至清代极为繁荣,是清代讲唱文学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流传作品最多的一种。
弹词由说、噱、弹、唱等部分组成,唱词以七言句为主,间有三言衬字,其作品多为长篇,每次开说前往往插上一段开篇,相当于话本中之人话,供演唱者定场试音之用。
到了乾隆后期主要流行于江浙一带,因此弹词逐渐带上了江浙的文化特征,现在所见到的弹词,大多产生于清朝中期。弹词的演出很简单,而且所用的话本文字又很长,这样很适合作为家庭的日常娱乐消遣节目,因此受到人们的喜爱。